电话18071092498
初步设计
risk assessment

初步设计文件,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设计方案和可靠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编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初步设计符合国家和当地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法规规定,总体布局符合城市整体规范要求,概算完整准确,初步设计文件必须进行审批。

法律法规依据
Purpose and purpose of risk assessment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一 (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相应改进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下放给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利。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一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投资项目融资渠道,支持有真实经济活动支撑的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好地服务投资兴业。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机制创新,优化能源、交通等领域投资项目的直接融资。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投资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为“双创”项目提供股权、债权以及信用贷款等融资综合服务。加大创新力度,丰富债券品种,进一步发展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债等,支持重点领域投资项目通过债券市场筹措资金。开展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依法持有企业股权的试点。设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加,鼓励金融机构以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金等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批准后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有效参与。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支持省级政府依法依规发行政府债券,用于公共领域重点项目建设。

3、《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12号)

第九条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一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4、《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鄂政办发〔2013〕2号)

第九条 申请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项目,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完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和审批等前期工作后,再提交资金申请报告;申请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项目,可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后,提交资金申请报告;申请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直接提交资金申请报告。

第十二条 第三项 发展改革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初步设计进行评估或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估意见和专家建议进行批复。

报告编制
risk assessment

1、报告适用范围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简称:政府投资项目)

2、报告编制资质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须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编制。

3、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以建设工程为例)

(1)须达到建设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等规定的要求。

① 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四部分文件组成。

② 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书中予于论述。不能以方案设计说明替代初步设计说明。

(2)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

(3)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5) 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

(6) 能据以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

4、报告编制资料清单(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编制为例)

①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涵盖项目单位名称、简介;

② 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可接入供电、供水、排水管网等情况,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如有)等;

③ 项目用地情况;

④ 提供相关上位规划文本;

⑤ 其它相关情况说明;

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及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批复文件;

⑦ 其他相关附件(见下“审批条件”)。

审批条件与流程
risk assessment

1、审批条件(以建设工程为例)

(1)已取得计划部门立项批文;

(2)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规划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3)已取得土地部门核发的用地红线图;

(4)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和综合管网规划审查意见; 

(5)已取得消防部门核发的方案设计消防审核意见;

(6)已完成工程勘察(初步勘察深度以上),并取得具有相应勘察质量审查资质的审查机构出具的勘察质量审查合格意见;

(7)工程项目涉及到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的,已取得合格的项目技术方案可行性评估报告;

(8)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已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2、审批权限

(1)水运工程、公路(含场站)建设、水利基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分别由县级以上交通、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审批。

(2)除水运工程、公路(含场站)建设、水利基建项目外,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含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省本级项目初步设计由省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其他项目由设区的市发展改革委或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依其规定。

(3)除水运工程、公路(含场站)建设、水利基建项目外,省统筹资金安排建设的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省统筹资金安排补助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按照隶属关系,由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抄送省发展改革委。

(4)其他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职能和权限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审批需提交的资料

(1)项目初步设计报批申请或概算调整报批申请(超出原批准概算10%及以上的,需审计中介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

(2)初步设计文本(报批稿)或概算调整文本(报批稿)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4)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

(6)涉及新增用地的,需提供用地预算意见

(7)超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部分的资金,需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8)水利、交通项目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4、审批流程

初步设计审批流程审批流程
公司优势
Company advantages
公司优势
合作流程
Cooperation process
初步沟通 实地考察 协议签订 报告编制 提交报告 后续服务
  • 初步沟通

    双方初步电话沟通

    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 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并沟通项目详细情况

  • 协议签订

    双方确定服务价格

    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

  • 报告编制

    成立项目工作组,调查研究、收集资料、核查整理

    初稿提交客户后做出进一步调整或修改

    印刷装订前双方就终稿进行确认并签字

  • 提交报告

    对报告进行规范调整,排版印刷

    按约定时间交付报告

  • 后续服务

    免费对报告进行修改调整

    协助解决其他相关事项

业务案例
Business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