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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年—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年—2025年)的通知

2023-02-07 12:05:11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年11月25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02-07 12:00:11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年11月25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02-07 11:59:49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做好此项规定的落实工作,在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查中应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2023-02-07 11:58:44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2011年6月13日发布)

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受威胁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地质条件复杂,构造活动频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灾害隐患多、分布广,且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强,防范难度大。特别是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地震、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2023-02-07 11:57:17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是全国地质灾害多发省之一,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广、面积大,自然作用和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每年都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三个代表”的精神落到实处,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号令),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走出一条政府牵头、部门配合、以防为主、群专结合的防治模式。

2023-02-07 11:56:30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提高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提高土地审批效率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提高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提高土地审批效率的通知》

2023-02-07 11: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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