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
凉山州普格县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020-2035)
|
|||
|
|||
一、规划背景 为加快推进凉山州5G产业发展,充分发挥5G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技术优势,加强凉山州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统筹安排城市通信基础设施的总体布局,合理确定通信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的技术要求,科学指导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20〕49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四川省加快5G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川经信〔2020〕 65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州宽带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 快速部署的实施意见》(凉府办函〔2017〕 400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跨行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合作建设的通知》(凉府办函〔2020〕68号)等文件精神,以《普格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30 年)》等成果为指导,以基础设施规划、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为主线,编制《凉山州普格县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 二、 规划依据 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20〕 49号); 2、《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做好5G基站规划的通知》(川通局〔2018〕 115号); 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四川省加快5G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川经信〔2020〕65号); 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州宽带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 快速部署的实施意见》(凉府办函〔2017〕 400号); 5、《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凉府办函〔2017〕111号); 6、《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跨行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合作建设的通知》(凉府办函〔2020〕68号); 7、《普格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30 年)》; 8、《普格县螺髻山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 年)》; 9、《普格县荞窝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 年)》; 10、《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 11、《螺髻山风景名胜区温泉瀑布景区详细规划》; 三、 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原则 (1)政策衔接、统筹协调; (2)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 (3)共建共享、资源节约; (4)创新驱动,加快发展。 2.规划期限 期限为2020-2035年,近期规划为2020年-2025年,中期规划为2026-2030年,远期规划为2031-2035年。 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普格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规划范围内,以及重点乡镇螺髻山镇、荞窝镇,螺髻山景区保护区、温泉瀑布控制性规划范围内。 中心城区包含:本规划范围东至火把广场东侧和熊家梁子变电站一线,西以禹王宫山西侧规划12 米道路和规划16 米城市外绕线为界,北到热水塘地区则木河南侧规划20 米过境路,南到上坝地区,规划面积约为5.46 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为3.32 平方公里; 螺髻山镇包含:东至则木河,西至螺髻山新建政府,南至必喜食品有限公司,北至螺髻山中学,规划总用地面积185.41hm²。 荞窝镇包含:规划区东至现状高位水池,西至温泉瀑布景区入口,南至现状敬老院,北至省道212 跨河大桥,规划区总面积281.85hm²。 螺髻山景区包含: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内主要交通道路、旅游景点。 温泉瀑布景区包含:景区观光乘车点、特色酒店度假区、温泉水上乐园、自然风景游乐区、温泉瀑布核心区、山地休闲裸浴谷、滨水休闲百瀑谷。 全县域基础通信规划可以根据各场景按照本规划相关设置标准进行相应部署。 其中普格县城区对于已建区域,重点提出通信设施设置要求。对于新建区域及旧城改造地块,结合地块属性,明确通信设施及廊道布局和用地范围,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 4.规划对象 通信局所、通信基站、通信管道。 本规划不含军事通信内容。 5.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依据网络强国发展战略,以加快推进通信网络部署和产业升级、加快普格县通信网络发展水平,以提供5G商用服务、以全面支撑网络强国、数字普格建设为总体目标,将规划5G通信基础设施资源纳入城乡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形成长远的目标资源库。 6.规划成果 到2035年,普格县共规划通信机房8个、CRAN机房37个、规划新建5G通信基站基站438个(其中规划微基站105个)、现网新增5G基站38个、室内分布系统86套(其中原有无源分布系统叠加有源分布系统26套、新建无源分布系统46套、新建有源分布系统14套)、通信管道74.56管程公里。其中: (1)中心城区 到2035年,普格县中心城区规划通信局所4个、CRAN机房13个、规划新建5G宏基站157个、现网新增5G基站18个,室内分布系统86套(其中原有无源分布系统叠加有源分布系统26套、新建无源分布系统46套、新建有源分布系统14套)、规划5G微基站96个、规划管道29.38管程公里。 (2)重点乡镇 本次对螺髻山镇、荞窝镇镇等重点乡镇进行通信基础规划,共计新规划通信机房4个、CRAN 机房22 个,新规划5G 基站139 个、现网改造新增5G 基站10 个,通信管道41.14 管程公里。 (3)重点景区 本次规划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及相关事宜通知文件要求,并结合普格通信规划要求和生态保护区通信现状设施情况,在普格县重点旅游风景区规划通信基础设施:其中螺髻山景区(普格行政区域内)规划微基站4个、5G 基站21个,现网新增5G 基站9个;温泉瀑布景区新规划CRAN 机房2 个,规划5G 基站16 个,现网新增5G 基站1 个,微基站5 个,通信管道4.04 公里)。 |
|||
|
相关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修改)2023-02-07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国主席令 73号)2023-02-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21年修订)2023-02-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主席令 第七号)2023-02-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4年修正)2023-02-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2023-02-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主席令 第47号) 2023-02-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 第四号)2023-02-07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 号) 2023-02-07
-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字〔2012〕153号)2023-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