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方案报告
《水毁土地复垦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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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毁土地复垦技术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遭受各种洪涝及工程事故过水冲毁、淹漫及渍害过后的土地复垦质量控制。 2、原则: 2.1 调查造成水毁地的类型,水的来源、水质及水毁程度。 2.2 依据过水类型、水毁程度,选择相应的复垦技术和利用类型。 2.3 其他原则同《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总则中相应部分。 3、水毁地复垦技术标准: 3.1 清除水毁地场地杂物及淤积泥沙等。 3.2 清理场地时,地面能够承载机械作业。 3.3 场地平整至无大块石、砾石,适合于利用类型要求。 3.4 位于粮棉基地的水毁地,排水防洪执行《防洪工程设计规范》中“乡村防洪标准”,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提高防洪标准。 3.5 水毁地恢复为各种用地的复垦技术标准: 3.5.1 复垦为农用地: 3.5.1.1 复垦为旱地标准: · 土壤PH值为5.5~8.5。 · 土层厚度0.5米以上。耕层质地为壤土(轻、中、重质)、粘土、砂土。 · 表层容重不大于1.3g/cm3。 · 坡度不大于5°。 · 防洪设施满足当地标准。 3.5.1.2 复垦为水田标准: · 土地PH值5.0~8.0,耕层质地为壤土(轻、中、重质)和粘土。 · 坡度不大于3°。 · 防洪设施满足当地标准。 3.5.1.3 复垦为菜地标准: · 土壤PH值为6.0~8.5,耕层质地为壤土(轻、中、重质)和粘土。 · 坡度不大于3°。 · 土壤容重不大于1.3g/cm3。 · 有排灌设施,防洪设施满足当地标准。 · 灌溉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 代换量为10meq/100g。 3.5.1.4 复垦为林地标准: · 土壤PH值5.5~8.5。 · 土壤厚度不小于0.3米。 · 硬盘层深度大于0.3米。 · 坡度不大于35°。裸岩面积在30%以下。 3.5.1.5 复垦为草地标准: · 土壤PH值5.0~9.0。 · 土壤厚度不小于0.3米。 · 坡度不大于25°,以0~15°为宜。 4、低洼地水毁复垦标准: 4.1 实行小区综合治理,因地制定选择利用方向。 4.2 立体利用小区水、土、光等自然条件,建立多层次种植体系。 4.3 防洪排涝设施满足要求。 5、其他废弃地复垦标准: 依据当地条件和利用方向由各地制定,或参照上述有关标准执行。 6、生态恢复: 参见《采挖废弃土地复垦技术标准》中有关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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