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验收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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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提高建设项目验收审批效率,兑现环评管理“便民高效”承诺,我部对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中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统一修订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仍执行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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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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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的公告》2020-06-03
- 模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2020-06-01
- 模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2020-06-01
-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20-06-01
-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通知2020-06-01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20-06-01
- 项目竣工验收企业所需准备资料2020-05-12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