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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路安全评价

10万吨水厂取水口整体迁移建设项目涉路安全评价
发布日期:2022-12-14 18:30:39 信息来源:武汉市博文佳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10万吨水厂取水口整体迁移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湖南潘阳县

(三)项目概况

项目第二水厂的水源为内珠湖,水源易受污染,使鄱阳县供水系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城市供水系统安全性将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因此,为城市开辟新的安全优质供水水源,是保证鄱阳县城市供水质量、安全及可靠性的关键。对第二水厂取水口进行整体迁移,选择滨田水库作为水源,并引水至第二水厂是势在必行、迫在眉睫的。取水口选址在滨田水阵主坝约200m处,新建一座规模为10万m3/d的浮船泵站取水。采用双根DN1200管道输水,新建的原水输水管道线路为自新建的浮船泵站接出后沿农田荒地敷设,途径农科所、游城乡、四十里街镇、高家岭镇和团林乡,一直至团林乡的天鹅大道上,与现状DN900管道对接线路总长约32132m,其中K00+000~K00+267为单根DN1400管,K32+072~K32+132为单根DN1200管,其余均为双根DN1200管道。

本次实施的鄱阳县10万吨水厂取水口整体迁移建设项目整体迁移建设项目为新建工程。本工程分10万吨浮船泵站取水口和两条DN1200输水管道工程与原DN900输水管道对接。

本路线共涉5处穿越等外公路占道施工:游城岭背K4+930(6.1米)、游城南源K8+720(6.5米)、游城研下村K11+351(6.5米)、高家岭芦埠水泡冲K13+888为双向两车道;四十里街鸿悦宾馆K18+460为单车道。

安全评价

本次评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涉路施工活动的有关要求,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进行了分析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设计安全评价结论

该项目总体设计布局与方案选择合理,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该项目应严格执行并落实设计方案,施工单位在采纳并完善设计提出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后,该项目的设计能够达到安全要求,对所涉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等影响较小,风险可接受。

2、道路安全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在采取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该项目对所涉公路、所涉公路附属设施以及所涉公路用地范围内其它建(构)筑物等影响较小,风险可接受。

3、施工安全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施工方案编制合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到位,应急预案的应急措施严密,能满足事故应急需要,整体和现场实际情况吻合,施工方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等符合涉路施工活动的要求,可以按此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

4、总体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2017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设计布局与方案选择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涉路施工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能够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施工期限合理,应急措施健全。该项目施工对所涉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公路用地范围内其它建(构)筑物以及施工过程中的交通安全等影响均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在加强安全管理及重视并完善措施方案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够保障所涉公路、所涉公路附属设施的安全,安全风险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该施工方案基本可行。

建议

1、请建设业主及施工单位在管道上方地面设置明显标识,并准确勘测地理位置,绘制完整竣工图提交公路管理部门。

2、拟建管道工程交叉影响段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必要的检修养护,请补充运营期输水管道检修养护的相关说明。

3、拟建输水管道下穿现状道路,建议增设管套。

4、需临时占用部分公路用地,建议甲方与公路管理部门协商相关用地占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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