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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

临时钢便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
发布日期:2022-12-28 17:38:54 信息来源:武汉市博文佳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临时钢便桥项目

(二)项目地点:黄埔区

(三)项目性质:临建工程,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

(四)建设目的:该临时钢便桥是为了便于该地块施工建设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防洪标准

1) 建设规模

拟建临时钢便桥长14.4m,宽20.0m. 一跨跨越永和河,两侧设砼支撑台,钢管桩桩基础。桥面设计标49.920m,梁底设计标高48.62m。

2) 防洪标准

拟建工程工于临时建筑物,设计防洪标准20年一遇,设计水位48.479m

(六)施工总进度计划

项目建设期为20天,全部在枯水期内完成。

(七)防洪评价

本研究通过实测资料分析、二维水流数学模型计算及相关分析的方法,对拟建工程进行了防洪分析与评价,综合分析了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堤防安全及河势稳定的影响。评价报告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建管【2004】109号)文件进行。评价结论及建议如下∶

1)在P=5%洪水设计频率下,拟建工程阻水比为1.18%。拟建临时钢便桥梁底高于设计水位0.141m。工程建设后,永和河最大壅水高度值0.01m,壅水影响范围150m,桥下游水位恢复很快。拟建工程的实施对永和河行洪排涝安全影响不大。

2)根据河道近期演变分析,拟建工程位置所在河段河床淤积严重。工程实施后,工程上下游40m范围内的水流流速、流态将发生一定的调整。河道冲淤变化仅局限于工程附近,工程对所在河道的整体河势稳定影响很小。

3)拟建工程属临建工程,临时占用期满后,建设单位或实际占用人应当拆除项目区内所有建筑物,清除堆放物品,恢复原状。

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堤顶交通道及堤后一定范围内为护堤地,为防汛抢险及维修管理交通所用,其所有权归国家水利防汛部门管理,拟建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布置不能影响防汛抢险及维修管理通道,其布置与防汛抢险、维修管理交通的设置以及相互的配合需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协调。

5)本工程与地下埋有市政管线的路道相通,而钢便桥钢支撑距离路面很近,建议建设单位在临时钢便桥施工之前,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经其同意后方可施工钢便桥。

综上所述,在落实防洪补救措施、确保永和河行洪排涝安全的前提下,项目是基本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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