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论证报告
关于印发住宅房屋建筑等两项建筑业用水定额的通知(水节约〔20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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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住宅房屋建筑等两项建筑业用水定额的通知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推进节约用水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业用水定额:住宅房屋建筑》《建筑业用水定额:建筑装饰、装修》。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文件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水利部 2020年10月14日 建筑业用水定额:住宅房屋建筑
一、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住宅房屋建筑施工临时用水申请与审批、计划 用水管理、节约用水监督考核等相关日常节约用水管理以及新建 (改建、扩建) 项目节水评价, 也用于指导地方用水定额标准制 定和修订。 二、词语解释 1.住宅房屋建筑是指供家庭居住使用的房屋建筑(含与其他 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房屋部分)。 2.住宅房屋建筑用水量是指建设期内, 取自任何常规水源并 被其第一次利用的水量的总和。 3.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 所形成的楼地 面面积。 4.住宅房屋建筑用水定额是指在建设期内, 达到先进用水水 平条件下,按建筑面积核算的单位面积用水量。 5.砖混结构主要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 或砌块砌筑, 横向承重的梁、楼板、屋面板等采用钢筋混凝土结 构。 6.混凝土结构是以混凝土为主制作的结构, 包括素混凝土结 三、用水定额
住宅房屋建筑用水定额,详见表1。 表1 住宅房屋建筑用水定额 单位:m3/m2
注: 北方地区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 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 14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 为南方 地区, 包括江河源头区的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 四、计算方法 住宅房屋建筑单位面积用水量按式( 1)计算: m = V/A ( 1 ) 式中: M ——住宅房屋建筑单位面积用水量,单位为 m3/m2; V ——建筑施工场地的用水量(包括施工、机械冲洗、降尘、 道路喷洒、施工现场生活等与建筑施工相关的用水量) ,单位为 m3; A ——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单位为 m2。 建筑业用水定额:建筑装饰、装修
一、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临时用水申请与审批、计 划用水管理、节约用水监督考核等相关日常节约用水管理, 也用 于指导地方用水定额标准制定和修订。 二、词语解释
1.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 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 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 对建筑 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建筑装饰、装修用水量是指装修期内, 取自任何常规水源 并被其第一次利用的水量的总和。 3.建筑装饰、装修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 楼地面面积 上装饰、装修的面积。 4.建筑装饰、装修用水定额是指在装修期内, 达到先进用水 水平条件下,按照装饰、装修面积核算的单位面积用水量。 三、用水定额
建筑装饰、装修用水定额,详见表1。 表1 建筑装饰、装修用水定额 单位:m3/m2
注: 北方地区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 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 14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 为南方 地区, 包括江河源头区的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 四、计算方法 建筑装饰、装修单位面积用水量按下式计算: m = V/A ( 1 ) 式中: M ——建筑装饰、装修单位面积用水量,单位为 m3/m2; V ——建筑装饰、装修总用水量(包括施工、机械冲洗、降 尘、施工现场生活等与建筑施工相关的用水量), 单位为 m3; A ——建筑装饰、装修面积,单位为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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