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报告
吉林省工信厅印发《吉林省2021年度工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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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信厅印发《吉林省2021年度工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详情如下: 2021年是贯彻“十四五”规划起步之年,全省(吉林省,下同)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系统要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持续推进工业资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要以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导向,加快构建现代工业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全省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如下。 一、主要目标 2021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3%左右,培育30家左右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效率持续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十四五”时期顶层设计。 1. 制定印发“十四五”期间《吉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明确建设目标、主要内容和发展路径,研究制定保障措施和支持政策,加快推动全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进程。 2.按照工信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围绕助力实现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省工信系统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企业产能释放与碳达峰趋势调研,推进工业领域系统节能和能效提升。 (二)加快构建现代绿色制造体系。 3. 推进绿色工厂创建。以电子信息、汽车、机械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轻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领域,开展省级绿色工厂建设,并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本年度力争创建30家绿色工厂。 4. 推动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加强培训指导,积极组织参与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开展省级绿色工业园区创建,本年度力争创建1-2家绿色工业园区。 5. 推行绿色设计产品创建。围绕国家绿色设计产品标准,引导企业采取自我声明或自愿认证的方式,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 6. 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以汽车、电器电子、机械等行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开展评价,力争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构建数据支撑、网络共享、智能协作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回收处理和再利用全过程,提升供应链协同水平。 7. 推行工业绿色设计示范。按照国家推行工业绿色设计示范工作要求,围绕生态环境影响大、产品涉及面广的轻工、建材、电器电子、汽车等行业,遴选绿色设计重点企业申报国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8. 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按照国家《绿色制造体系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每3年实施复核”等相关要求,对符合条件企业(单位)开展复核,促进绿色工厂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提升。鼓励绿色制造单位发布绿色发展报告,分享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履行绿色发展的社会责任。 9.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等政策,鼓励企业申报绿色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配合落实好国家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以及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强化工业节能。 10. 实施工业节能监察。按照工信部部署要求,实施国家专项节能监察,继续做好全省日常节能监察和“双随机、一公开”现场监察。制定落实2021年全省工业节能监察计划,完成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各项任务。 11. 开展节能诊断服务。优化一批服务能力强的节能诊断第三方服务机构,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结合节能目标、产业结构及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找特点、抓重点,强化节能诊断机构精准服务,进一步提升节能诊断结果应用。实施重点行业、中小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及区域集中式节能诊断服务。鼓励被诊断企业根据节能诊断建议实施节能技改并积极申报我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2. 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围绕钢铁、建材、石化等重点行业,加快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实施一批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锅炉节能改造等节能改造项目。 13. 加强节能示范引领。组织申报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和“能效之星”产品、“能效领跑者”示范。加快推广国家鼓励的先进节能工艺、技术和装备,引导工业企业采用先进节能技术工艺。 14. 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推广国家鼓励的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绿色数据中心项目。 (四)加强工业节水。 15. 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围绕企业节水需求,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水效对标等节水交流活动,加快国家鼓励的先进工业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促进企业节水能力提升。 16. 开展示范创建。围绕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会同有关部门征集一批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名录,积极储备培育一批国家“水效领跑者”示范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 (五)壮大绿色制造产业。 17. 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产业规范条件。组织申报符合工信部《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名单,力争推动一批企业入选国家示范。加强日常管理,促进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大气治理等环保装备制造产业规范发展。 (六)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 18. 加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开展新《固废法》的宣传和指导,加快工业企业采用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进钢渣、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认真落实评价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评价管理。参与实施白山市、汪清县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进一步促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升。 19. 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组织企业申报工信部有关行业规范条件,对纳入公告的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再生资源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按照工信部部署要求,加强再制造产品管理。 20.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建设。落实国家要求,加强对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的动态监测分析。加快推动吉林铁阳盛日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项目建设。 (七)落实工业环保和电煤保供任务。 21. 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和电煤保供。按要求修订完善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配合完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强化电煤供需调度监测,加快电煤储备项目建设,落实年度电煤保供重点任务,确保采暖季重点火电企业运行稳定。 (八)广泛开展宣传培训。 22.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强工业节能节水与综合利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等宣传培训。通过优秀案例发布、经验交流、观摩授课、媒体宣传等不同方式,开展年度工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培训交流活动,形成全省工业绿色发展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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