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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省监狱管理局配套中南三路道路改扩建工程 恢复还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30 12:03:41 信息来源:武汉市博文佳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有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建设单位)、武汉市博文佳咨询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3位专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竣工环保验收有关

省监狱管理局配套中南三路道路改扩建工程

恢复还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年325日,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有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建设单位)、武汉市博文佳咨询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3位专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竣工环保验收有关内容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大院始建于1952年,占地面积35亩,属于武汉城区办公与住宅混用的老旧机关大院。机关大院有办公楼3栋,宿舍楼6栋,大院内办公工作人员220人,居民住户311户。管理局技术用房十分紧张,部分科室设备老化,导致办事效率低下,工作人员办事积极性不高。同时由于办公楼综合楼等主体房屋年代久远,存在安全火灾隐患。管理局院内规划停车库和停车位共计75个,而登记进出车辆423台,院内试剂每天超饱和停车210台,大量占用道路停车造成院内拥堵。

 本项目拆除省监狱管理局现有机关大门及附属信访室、保卫室、监控室等设施,恢复还建附属业务用房,配套建设立体停车场所,同时对迎街立面进行整治。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湖北省监狱管理局于2017年5月委托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向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申请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呈报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2017630日以武昌行审建字[2017]521报告表进行审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局机关将过度到省司法厅办公、电力设施无法迁移等因素,对部分建设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向审发展改革为提交了《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机关配套中南三路道路改扩建工程恢复还建项目调整情况报备的函》。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5320.47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占比0.85%。

 4.验收范围及项目建设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配套的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存在变化,主要变化情况按以下几点进行分析:

       1、大门及附属用房调整为简易用房

因机关办公楼鉴定为Dsu级危房,经报请省政府和省机关事务局,同意我局调剂到省司法厅腾退的办公场所办公。为避免浪费,将原批复大门及附属用房调整为简易钢构大门及保安值班室,同时配套建设人车管理系统和停车楼出口车道智能识别系统。

      2、停车楼工程调整

1)调减9个停车位。原批复停车楼需占用电力设施(环网柜)用地,但实施过程中多次与电力部门协商迁移无果,导致停车楼外边线退让2.2米,停车位减少9个,减少设备及安装投资49.5万。

2)增加停车楼深基坑不可预见工程。因基坑区域与人防工程通道相连,通道内有大量积水,需抽空封堵并加固,增加投资20万元。

      3、调减办公楼部分改造内容和任务量

因机关办公楼鉴定为Dsu级危房,经报请省政府和省机关事务局,同意调剂到省司法厅腾退的办公场所以办公。为节省投资,仅拆除屋面隔热板进行防水施工,维修部分损坏房间和横梁。

       4、调增居民楼外立面建设任务量

为保持与军运会改造工程外立面一致,增加临街两栋居民楼空调格栅。

       5、调减消防栓、应急照明及消防报警系统。

因消防改造任务紧急,已由建设方另行建设。

       6、调增宿舍楼屋面改造建设任务量

为解决宿舍年久失修、漏水严重问题,参照军运会改造工程,增加屋面改造防水保温翻新建设任务量。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无生活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产生,未设置化粪池及隔油池。

2.废气

汽车进入车库后,由车库内部机械升降,不产生汽车尾气;对车库内部进行通风处理。

3.噪声

各设备放置在专用设备房内,同时进行减震处理;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进行减震、隔振处理;各类设备定期检修;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合理规划车流方向保持车流畅通;限值车辆的车速;禁止车辆鸣笛;加强项目区道路两旁绿化;种植降噪效果佳的树种;

4.固体废物

项目的固废为生活垃圾,设置固定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运营正常、各项环保治理设施也正常运行,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1.废气

汽车进入车库后,由车库内部机械升降,不产生汽车尾气;对车库内部进行通风处理。

2.噪声

本次监测,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

项目无生活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产生,未设置化粪池及隔油池。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运行期无污水排放,所以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

五、公示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间内有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当地环保局或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13886008602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三路21

邮编:430000 

附件:省监狱管理局配套中南三路道路改扩建工程恢复还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