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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

《水毁土地复垦技术标准》

发布时间:2020-06-01 浏览量:1534

 水毁土地复垦技术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遭受各种洪涝及工程事故过水冲毁、淹漫及渍害过后的土地复垦质量控制。

  2、原则:

  2.1 调查造成水毁地的类型,水的来源、水质及水毁程度。

  2.2 依据过水类型、水毁程度,选择相应的复垦技术和利用类型。

  2.3 其他原则同《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总则中相应部分。

  3、水毁地复垦技术标准:

  3.1 清除水毁地场地杂物及淤积泥沙等。

  3.2 清理场地时,地面能够承载机械作业。

  3.3 场地平整至无大块石、砾石,适合于利用类型要求。

  3.4 位于粮棉基地的水毁地,排水防洪执行《防洪工程设计规范》中“乡村防洪标准”,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提高防洪标准。

  3.5 水毁地恢复为各种用地的复垦技术标准:

  3.5.1 复垦为农用地

  3.5.1.1 复垦为旱地标准:

  · 土壤PH值为5.5~8.5。

  · 土层厚度0.5米以上。耕层质地为壤土(轻、中、重质)、粘土、砂土。

  · 表层容重不大于1.3g/cm3。

  · 坡度不大于5°。

  · 防洪设施满足当地标准。

  3.5.1.2 复垦为水田标准:

  · 土地PH值5.0~8.0,耕层质地为壤土(轻、中、重质)和粘土。

  · 坡度不大于3°。

  · 防洪设施满足当地标准。

  3.5.1.3 复垦为菜地标准:

  · 土壤PH值为6.0~8.5,耕层质地为壤土(轻、中、重质)和粘土。

  · 坡度不大于3°。

  · 土壤容重不大于1.3g/cm3。

  · 有排灌设施,防洪设施满足当地标准。

  · 灌溉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 代换量为10meq/100g。

  3.5.1.4 复垦为林地标准:

  · 土壤PH值5.5~8.5。

  · 土壤厚度不小于0.3米。

  · 硬盘层深度大于0.3米。

  · 坡度不大于35°。裸岩面积在30%以下。

  3.5.1.5 复垦为草地标准:

  · 土壤PH值5.0~9.0。

  · 土壤厚度不小于0.3米。

  · 坡度不大于25°,以0~15°为宜。

  4、低洼地水毁复垦标准:

  4.1 实行小区综合治理,因地制定选择利用方向。

  4.2 立体利用小区水、土、光等自然条件,建立多层次种植体系。

  4.3 防洪排涝设施满足要求。

  5、其他废弃地复垦标准:

  依据当地条件和利用方向由各地制定,或参照上述有关标准执行。

  6、生态恢复:

  参见《采挖废弃土地复垦技术标准》中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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